健康篇丨食物也相克

大家是否听说过“螃蟹不能与柿子”同吃,“花生不能与黄瓜”同吃,“大葱不能与蜂蜜”同吃,“红薯不能与香蕉”同吃,“绿豆不能与狗肉”同吃,“松花蛋不能与糖”同吃等各种关于“食物相克”的民间传说?民间流传,误食相克食物会引发中毒,甚至死亡。这些“相克食物”的民间传说由来已久,但这些传说究竟是真是假呢?现在就跟随本健康君的脚步走近那些相克的食物吧。

原因分析

我国的营养学家和生物化学家都曾对所谓“食物相克”的问题做过比较详细的科学试验。他们把相传是“相克”的食物配合在一起,用来对白鼠、狗、猴子进行试验,长期观察。结果,在这些动物生理上、行为上都会有不适和异常感觉,会引起中毒和死亡。但也有人曾多次试吃过上述几组传说中“相克”的食物,没有发生任何不良反应。

上述所说的几组食物,都程度不同地含有一定量的营养素。如螃蟹含有较高的蛋白质、脂肪、钙、磷等;柿子除含有丰富的糖、果胶、矿物质和多种维生素外,还含有较多的单宁酸。这两种食品除含营养素略有不同外,本身不含有任何毒素,同吃怎么会发生“相克”呢?很明显,前人流传下来“螃蟹与柿子”不能同吃的说法,可能是一种巧合。如吃了尚未成熟的柿子,或吃柿子时不讲究卫生,同时又吃了未经烧熟煮透的螃蟹,很容易引起急性胃肠道疾病;另外,柿子内含有大量单宁酸,螃蟹富含蛋白质,如果同食,又吃得过多,单宁酸与蛋白质在胃肠内结合后,很容易形成胃柿石。胃柿石长期存留在胃内,必然腐败变质,产生毒素,使人产生头昏脑涨、全身酸困不适、腹泻腹痛,甚至呕吐等一系列的症状。所以,在小编看来所谓“食物相克”,其实是由于混食两种或两种以上性状相畏、相反的食物所产生的一种肠胃道不良反应症状。

症状解读

单纯并且大量食用两种性状相畏、相反的食物,可能引发以下3种情况:

⑴、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互相排斥,使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。如钙与磷、钙与锌、草酸与铁等。又如豆腐不宜与菠菜同吃,这是因为菠菜中含有草酸较多,易与豆腐中钙结合生成不溶性钙盐,不能被人体吸收,但并无临床症状出现。当然,如将菠菜在开水氽泡以破坏掉大量的草酸,也就可以用菠菜烧豆腐了,目前已成为是一道家常名菜。

⑵、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,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、化合,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者,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,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,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,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。

⑶、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,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。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、滋阴与壮阳的食物,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。

知识链接

总言之,食物相克其实就是一种食物拮抗作用。虽然不至于“吃过就死亡”,但是也会给我们的健康带来不必要的伤害。所以,为了健康着想,我们必须要注意避免食用“相克食物”,尤其是在烹调药膳时,应当加以注意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忌

猪肉:反乌梅、桔梗、黄连;合苍术食,令人动风;合荞麦食,令人落毛发,患风病;合鸽肉、鲫鱼、黄豆食,令人滞气。

猪血:忌地黄、何首乌;同黄豆食,令人气滞。

猪心:忌吴茱萸。

猪肝:同荞麦、豆酱食,令人发痼疾;同鲤鱼肠子食,令伤神;同鱼肉食,令人生痈疽。

羊肉:反半夏、菖蒲,忌铜、丹砂和醋。

狗肉:反商陆,忌杏仁。

鲫鱼:反厚朴,忌麦门冬、芥菜、猪肝。

鲤鱼:忌朱砂、狗肉。

龟肉:忌酒、果、苋菜。

鳝鱼:忌狗肉、狗血。

雀肉:忌白术、李子、猪肝。

鸭蛋:忌李子、桑葚子。

鳖肉:忌猪肉、兔肉、鸭肉、苋菜、鸡蛋。

鸡肉:忌菊花。

对于民间流传的关于“食物相克”的说法,我们不需要过度恐慌以至于从此远离这类食物。但是误食相克食物,即便不会致死,但也会给我们的身体带来或大或小的伤害,所以希望大家多多注意健康饮食、注重饮食文化。

小编有话说:

饮食健康搭配可能是很多人长久以来的误区,了解过本健康君的介绍,大家是不是认识更加全面了呢。对于食物相克,无需过度紧张,但是为了避免一些小伤害,还是要多多注意呦。

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jiexiuzixun.com/afhhy/112.html

当前时间: